2.2 能源與溫室氣體

2.2.1 能源使用管理

臺鹽能源使用之場所範疇為台南總公司、妝品廠、保健廠、通霄廠、儲運所、七股場,各廠區使用之能源以電力為主,其他類別能源使用上略有差異,電力主要用於一般建築物用電、空調系統及生產機台使用;柴油用於交通運輸;天然氣及低硫燃料油則是用於廠內蒸氣鍋爐作為燃料使用。

下表呈現臺鹽總公司與各廠能源使用熱値(十億焦耳 / 年),並透過產品數量(如重量 / 瓶數),計算出能源密集度,以利於更佳且更準確能源管理。耗能之統計分析則以熱値作為基礎,以利分析比較。各廠主要能源使用為電力,其中通霄廠自發電力為汽電共生廠,故天然氣使用佔最大宗。

能源密集度

能源密集度之計算,因為各廠區之產品計量方式不同,以各廠區之產品計量單位來計算單位產品產生之能耗。各廠區未來持續重視公司能源管理,透過各式方法與措施,提出並執行更多節約能源的作為。

2.2.2 溫室氣體排放管理

臺鹽 2022 年宣布啟動溫室氣體盤查計畫,成立「節能減碳暨溫室氣體盤查推行小組」,2023 年依循 ISO 14064-1:2018 規範全面進行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經過排放源鑑別、蒐集活動數據與排放係數等步驟,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期望逐年達到減緩與減量的目標,目前通霄廠數據已盤查完畢並可公開揭露,預計於 2024 年揭露臺鹽全公司之排放資訊。
主要溫室氣體來源為類別一之天然氣燃燒後直接溫室氣體排放,以及類別二之電力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溫室氣體排放皆來自於組織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如工廠煙囪、製程、通風設備及固定燃燒源、製程及交通運輸工具的排放。

2023 年臺鹽溫室氣體排放以通霄廠佔比最高,佔整體排放量的 92.11%,係因通霄廠為全台唯一的製鹽工廠,鹽品生產過程需使用大量能源進行蒸發與乾燥,以致其排放量占比較高。其次為妝品廠與保健廠,比重分別佔 2.88% 與 2.75%,因此通霄廠為臺鹽推動節能減碳之重心。

汽電共生,響應潔淨能源政策

臺鹽通霄廠於 2019 年完成汽電共生系統更新工程合約,投入工程設備總金額 6.25 億,期望透過汰換汽電共生廠的老舊生產設備,達到提高生產效能的需求之外,也響應政府使用潔淨能源的政策。2023年,臺鹽以四大面向進行設備更新,帶來多項正面效益,未來,臺鹽也將持續進行定期設備保養、維護與更換,降低整體效益衰退,也期許自身能成為使用潔淨能源的永續典範。

節能減碳措施

透過使用天然氣及降低電力使用為臺鹽達到減碳成效的主要作法,並持續列舉 2023 年推動節能減碳方案,以及擬定未來行動計畫,以降低各生產活動可能造成環境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