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廢棄物管理
2.5.1 空氣污染管理
臺鹽妝品廠、保健廠及通霄廠屬空氣固定污染源的管制對象,各廠區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且確實在作業內容上都依照操作許可證之核可內容進行,並每季定期申報空污費與排放量。目前工廠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包含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經由氣罩及導管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法定空污排放濃度為40ppm,臺鹽主動將空污排放濃度目標降低為濃度30ppm,優於法規。
污染來源中以氮氧化物(NOx)佔比最高,主要來自於通霄廠。通霄廠以天然氣為鍋爐燃料,2025年透過與廠商合作,精準調控混氣比例提升鍋爐燃燒效率,並配合市場需求最佳化生產排程,減少生產線運作天數,有效降低NOx等空氣污染物的濃度,使檢測值遠低於排放標準;妝品廠及保健廠之少量廢氣排放管理符合空氣污染管制標準。

2.5.2 廢棄物產生管理
臺鹽近三年總廢棄物產生量逐年減少,其中妝品廠、保健廠和通霄廠皆屬廢棄物之列管事業,2025年僅產出一般事業廢棄物,未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本公司最主要之廢棄物為生活垃圾、及可回收的廢紙、廢木材,並每月依規定進行網路申報廢棄物處理量及處理流向,所有廢棄物之清運處理均委由合格廠商進行。台南總公司、儲運所、七股鹽場及各營業所僅產出一般生活垃圾,委由合格廠商進行清理;為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達到永續之目的,紙類、鐵類、塑膠類等廢棄物,皆依其性質分別存放於儲存區,不定期通知合格廠商清運至合格處理的機構進行回收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