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再生能源推動

臺鹽過去從鹽品的研發到現今的多元化產品發展,深得民眾的喜愛與信任,建立起口耳相傳的好口碑,
為了社會能夠永續發展以及因應政府的綠能政策,臺鹽以在地的歷史品牌積極推動綠能並扮演加速在地溝通
的橋樑角色,陪伴民眾共同推動再生能源,達到三贏局面(民眾、政府、臺鹽)。未來將持續推動漁電共生,
秉持農漁為本、綠能加值之原則,協助能源及漁業轉型。

2.3.1 再生能源開發

臺鹽支持國家政策,成立臺鹽綠能公司積極發展再生能源,藉由太陽能面板架設於養殖場魚池,推動「漁電共生合作模式」,定位為土地管理者,作為設備商、設備所有權人、養殖戶之間的溝通平台,整合各方資訊以利交流,並進行維運管理。

本公司自 2018 年起投入漁電共生計畫之推動,即秉持「民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環境衝擊」及「社會影響」等三大面項進行自主檢核,積極溝通,弭平各界疑慮,確保漁業生產、漁民權益及環境共榮,符合環社檢核精神。

臺鹽綠能選址開發優先避開環境敏感地區,並與專業生態調查團隊進行開發地區環境背景調查、環境及生態監測調查,逐步紀錄養殖環境、生產資料庫與模式,歸納整合出適合當地的漁電共生模式與範圍,以守護環境永續及生物多樣性,兼顧產業與生態環境發展。漁電共生所架設的太陽能板,獲得漁民稱讚是「夏天的陽傘、冬天的棉被」,能減少炎夏和嚴冬對漁塭養殖的災害和損失,為魚塭建置太陽光電的合作立下良好的基礎。

2.3.2 再生能源發展

近年臺鹽致力於專注推廣漁電共生計畫,秉持環境友善原則,協助中央部會、各地方政府與國內外投資商共同推動綠色能源。臺鹽綠能公司推動國內第一場地面型漁電共生案動工,案場位於嘉義義竹,面積規模60 公頃,創能 43MW,年發電量將達 5400 萬度。設置的綠能設施能在夏天發揮遮蔽效果,降低水溫及減少水分蒸發,冬天可以搭建防風棚,避免寒害損失;該公司亦整建塭堤及農路,改善養殖場域及促進漁業升級加值效益。未來將持續推動漁電共生,秉持農漁為本、綠能加值之原則,協助能源及漁業轉型。

臺鹽推動綠能不僅對於自我要求外,並要求所有加入臺鹽綠能公司的合作廠商須遵守綠能公司的 ESG 相關規範,規範製造商須提出歐盟毒物檢測報告等物料無毒證明,須具備廠商的聲明、承諾書或檢測報告,避免其物料和工程設計對環境造成毒害,共同守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