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永續供應鏈
3.3.1 供應鏈永續經營與管理
臺鹽攜手供應商共同推動永續發展,依循「永續供應商管理」與「採購在地化、綠色化」策略,逐步推動供應鏈永續管理機制,於2024年訂定「供應商永續經營承諾書」並要求本公司供應商簽署,期望能夠發揮臺鹽的影響力,促使上下游供應鏈廠商跟進。

3.3.2 供應鏈不中斷
臺鹽設有供應商多元化政策可避免依賴單一供應商所面臨重大的中斷風險,各生產工廠為避免斷貨風險,採購人員頻繁地與供應商進行討論並掌握原物料交期及各項細節。除此之外,臺鹽持續針對過去採購行為進行檢討與討論,強化符合企業永續精神之採購行為。行政單位在收支平衡情況下優先考量綠色採購;於原物料驗收過程中進行逐批的抽驗,倘若供應商查廠未達合格標準或遭退貨達三次時,臺鹽則與供應商取消合約關係。

臺鹽採購決策主要考量因素分為「優勢分析」及「風險分析」,優勢項目如:考量價格、品質、交期,而風險項目如:交期延誤風險、斷料風險、漲價風險、國際政策(含戰爭因素)等。臺鹽通霄精鹽廠採購原物料政策採培養兩家以上供應商為原則,在逢不確定因素影響下,具備即時的應變處理能力,確保營運穩定。2025年全球仍面臨原物料缺乏風險,臺鹽持續針對供應商管理作出營運不中斷之相關管理措施,降低原物料供貨短缺所造成的影響,各廠區相關作為如下:

3.3.3 供應商評鑑
臺鹽公司設有供應商評鑑制度,定期根據背景資格、產品品質、交貨能力、價格水準與配合度等條件對生技保健廠、生技妝品廠、七股鹽場、進口鹽儲運所及總公司之供應商進行評鑑。其中評鑑合格A級列為合格採購對象,B級則於輔導範圍要求改善,並於三個月內再行評鑑一次,C級則列為不合格終止採購對象。



2025年期間臺鹽進行供應商到廠稽核,供應商合格率為100%。經稽核認定不合格之廠商將由臺鹽輔導進行改善,改善後將複查確認;若不配合改善則列為拒絕往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