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物管理

台盐妆品厂、保健厂及通霄厂属空气固定污染源管制对象,各厂区取得主管机关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并确实依照操作许可证核可内容进行作业,每季定期申报空污费与排放量。目前工厂产生之空气污染物包含粒状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皆经由气罩及导管有效收集至空气污染防制设备。

七股场无废气排放,妆品厂及保健厂之少量废气排放管理符合空气污染管制标准;通霄厂锅炉以燃烧天然气为发电动力来源,每年依规定委託核可的检测公司检测锅炉排放的废气NOx 浓度,检测值符合排放标准,且固定实施排放管道( 含烟囱) 的维修保养。

台盐主要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氮氧化物(NOx),主要来源为锅炉燃烧过程。为有效降低空气污染防制排放,加强提升设备妥善率,借此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台盐2017 年共排放38.9 公吨空气污染物,较2016 年排放43.6 公吨已削减10.9%。

废弃物产生管理

台盐妆品厂、保健厂及通霄厂皆属废弃物列管事业,仅产出一般事业废弃物,工厂产生之一般事业废弃物中主要为生活垃圾、制程污泥及废塑胶,事业废弃物均委由合格厂商进行清运处理,每月依规定网路申报废弃物处理量及处理流向;可回收再利用之废弃物如纸类、铁类、塑胶类等,依其性质分别存放于储存区,不定期通知合格厂商清除至合格处理机构进行回收再利用。

台南总公司、储运所及七股场仅产出一般生活垃圾,亦委由合格清除厂商清理。我们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及资源回收制度,且以改善制程降低事业废弃物之数量,减少对环境的冲击。整体的废弃物产生量已逐年降低,并由2016 年之535.72 公吨降至2017 年的521.01 公吨,减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