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即擬訂有多元化方針,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確保董事會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會成員,共有9名董事(含3名獨董),其中女性董事有2位,由工會推薦具員工身份之勞工董事有1位,董事會成員分別具備財會、法律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
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11%,獨立董事占比為33%、女性董事占比為22%。9位董事都無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3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均在3年以下,5位董事年齡在60歲以上,3位董事年齡在51-60歲,1位董事年齡在50歲以下。本公司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25%(含)以上,基於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未來董事會改選將考量董事會成員之性別是否平等以達成目標。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概括如下:

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壹、目的
為提昇董事會職能,健全董事會結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規定訂定本政策。
貳、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及過半數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
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
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
一、董事會成員每一性別宜達董事會席次1/4(含)以上。
二、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1/3。
三、過半數董事席次不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董監姓名/多元化核心項目 性別 經營管理 領導決策 產業知識 財務會計 危機處理
劉雅娟代理董事長 V V V - V
廖顯奎董事 V V V - V
朱韋伊董事 V V V - V
陳貫平董事 V V V V V
趙國祥董事 V V V V V
吳師豪獨立董事 V V V - V
李佳玲獨立董事 V V V V V
林祐本獨立董事 V V V V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