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期於每年一次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為第十三屆第十一次(112.11.9)提報董事會進行討論。

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如下:

為落實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維護得之不易的先進技術成果,本公司結合公司營運目標,建立一套藉由智慧財產權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模式,保護公司營運自由及強化競爭優勢,並可援引幫助企業獲利。

1.專利保護措施

為鼓勵員工積極從事與本公司業務有關之技術創新並維護本公司之專利權益,特訂定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專利權申請及管理要點,並指明本公司員工於受雇期間內在其職務上或與職務有關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均專屬於本公司,並應以本公司名義為專利權申請人及專利權人。截至112年,國內外專利取得後持續維護項目共計7件(含國內6件及國外1件),國內外現行有效專利共計39件(含國內30件及國外9件)。為獎勵專利申請,凡專利申請案經審查獲得專利證書,依在職之發明人或創作人的貢獻程度提報獎金,發明專利每案發給獎金新臺幣貳萬五仟元,新型及設計專利每案發給獎金新臺幣伍仟元。與外界合作之計畫發給上述獎金之二分之一;委外辦理之計畫不發給獎金。本公司建構堅實的智慧財產權組合,對內鼓勵多元創新機制,持續激勵員工提出發明申請;同時建立系統化專利智權管理制度,兼顧專利申請的數量與品質。對外,則與專利事務所進行密切聯繫與技術交流,協助專利審查委員更加瞭解本公司的技術內容,以提升審查效率並取得高品質專利保護。

2.商標保護措施

商標可使消費者能夠區別商品或服務之來源,即是該商品或服務的品牌,透過建立品牌商譽,引導消費者信賴品牌進而消費,進一步建立品牌價值,在市場佔有領先地位。本公司因應各項新產品開發,考量業務有需要時即進行商標申請,指定所欲使用之產品與領域,並考量商標使用的範疇與類別進行申請註冊及管理,每季統計有效商標明細提供研發、業務、法務及行銷單位使用並每年檢討屆期商標是否繼續維護延展。截至112年,國內外商標取得後持續維護項目共計17件(含國內13件及國外4件),國內外現行有效商標共計323件(含國內202件及國外121件)。

3.營業秘密及著作權保護

營業秘密攸關公司技術領先、製造卓越、客戶信賴等競爭優勢,其內容包含技術機密(泛指產品之研究、設計、製造等技術性之秘密,包括但不限方法、技術、製程、規格、配方、改良、產品設計等用於研發生產等之資訊)及商業機密(泛指臺鹽經營之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臺鹽與其他業者間之合作模式、營運策略、市場資料、財務資料、客戶資料、個人資料、契約內容及公司計劃等用於銷售或經營之資訊),為保障營業秘密及著作權保護,本公司於每位新進同仁報到時即簽署保密切結書,摘要如下:
(1)保密義務:立書人同意遵照臺鹽規範之措施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於受僱期間所持有、知悉、研究或開發之第一條所列之機密資料,除職務上之正常使用外,無論在職與否,非經臺鹽書面同意,不得洩漏、告知、交付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移轉予任何第三人。立書人因自己過失洩露或知悉他人洩漏時,應即告知臺鹽。
(2)權益歸屬:在受僱期間,於職務上相關之智慧財產權益均歸公司所有並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及著作人等。職務上相關產出之智慧財產及獲利,公司應依規範給予獎勵。
(3)文件所有權:所有記載或含有臺鹽公司資訊之文件、資料、報告、圖表、資訊或其他媒體之所有權,皆歸臺鹽所有,立書人於離職時或經臺鹽請求時,應立即交予臺鹽或其指定之人,並辦妥相關手續。

4.執行情形:

目前有效專利分佈5國已取得39項及申請中件數2項,商標分佈15國已取得323項及申請中件數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