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效能,於110年4月30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具備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管工作經驗達5年以上之副總經理李杰翰擔任,其主要職掌包含如下: 一、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二、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三、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四、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五、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六、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