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內部稽核作業
(一)、內部稽核之過程:

(二)、內部稽核作業程序:
內部稽核作業及自行檢查時間序列流程圖
1.稽核工作包括稽核之規劃、資訊之檢查與評估、結果之溝通及事後追蹤。
2.年度稽核計劃應基於風險評估考量,應針對個別稽核案件擬訂稽核程序並做成工作底稿。
3.實地查核工作結束時,就稽核結果與受查單位主管充分溝通,必要時取得受查單位之改進計劃及其預計完成日期,稽核人員並應追蹤改善行動。
(三)、內部稽核運作方式:
1.自行檢查作業:
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即時因應環境的改變,以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並提昇內部稽核的檢查品質及效率,於每年由各單位辦理自行檢查作業,並覆核工作底稿後,出具部門別「內部控制聲明書」。
2.例行性內部稽核:
為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行,稽核室於每年底前,依據九大循環之特性、會計師對內部控制之查核,應行加強稽核重點,以及公司交易發生之頻率及作業之繁易等實務之運作,共同擬定年度稽核計劃,並依稽核項目的作業特性考量,決定各項稽核項目之稽核時間。
3.不定期內部稽核:
為充分瞭解被稽核單位的現行運作情形,稽核室依據各該循環各項作業之重要性、風險性、交易發生之頻率及作業之繁易等考量,訂定稽核項目,並呈主管核閱。其內容以「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為設計主軸,訂定查核之重點。
4.專案稽核。
為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行,由總經理指定稽核目標及時間,稽核人員應於決定之時間表,進行各項稽核作業之查核。其內容以「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為設計主軸,訂定查核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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